消息稱,中國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對四十三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立案調查。經查,上述案件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消息強調稱,隨著反壟斷執法的深入推進,企業經營者集中申報意識不斷提高,主動梳理和報告以前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並積極配合調查。本次公佈的案件均為過去應當申報而未申報的交易,案件數量多、涉及企業廣泛、交易時間跨度較長。依法處理未依法申報案件,既能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競爭,維護反壟斷法權威,不斷優化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競爭環境;又能有效督促企業提升合規意識和能力,推動企業和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中國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清單,違法案件中騰訊涉案13起、阿里巴巴系涉案11起、百度涉案3起、蘇寧易購涉案2起、京東和滴滴分別涉案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