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指數是在自然災害頻率、引發的人員傷亡和物質損失、每10萬人口死亡數量等指標基礎上編制,受災最深重的前10個國家是波多黎各、緬甸、海地、菲律賓、莫桑比克、巴哈馬、孟加拉國、巴基斯坦、泰國和尼泊爾。2019年自然災難最深重的國家是莫桑比克,之後依次是津巴布韋、巴哈馬、日本、馬拉維、阿富汗、印度、南蘇丹、尼日爾和玻利維亞。這份報告考察了180個國家。報告的數據顯示,在2000至2019年期間全球發生了1.1萬起自然大災難,導致47.5萬人,物質損失達2.56萬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