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變事務特使:全球實現《巴黎協定》需要近100萬億美元 僅靠發展中國家努力不夠

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解振華23日在2021第三屆外灘金融峰會期間表示,全球實現《巴黎協定》確定的全球溫升控制目標預計需要近100萬億美元,僅靠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的努力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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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科院院長闡述關於氣候變化問題的立場
根據中國媒體報道,10月22日至24日,2021第三屆外灘金融峰會在上海舉辦,本屆峰會聚焦綠色金融、金融開放、資產管理、金融科技四大主題。
解振華表示,新冠疫情是對人類社會的一次嚴峻考驗,氣候變化正在從未來的長期挑戰變成眼前的緊迫危機,威脅全人類的生存、發展與子孫後代的福祉。在這樣的挑戰面前,我們必須同舟共濟,各盡所能,合作共贏,攜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我們需要進一步凝聚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共識。2015年達成的《巴黎協定》是全球氣候治理進程的重要里程碑,奠定了國際社會2020年之後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制度基礎。
他說,《巴黎協定》已經進入實施階段,落實協定任重道遠。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於今年8月發佈的最新報告,進一步強調了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解振華強調:“我們需要進一步落實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支持。據聯合國有關機構測算,實現《巴黎協定》確定的全球溫升控制目標,全球預計需要近100萬億美元。實現《巴黎協定》目標僅靠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的努力是不夠的。我們希望歐美等發達國家,按照《巴黎協定》的要求,正視其歷史責任,率先大幅度減排,早於2050年實現碳中和,並落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充足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的承諾。”
同時解振華還提議,伴隨著今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格拉斯哥大會的臨近,各方應堅持多邊主義,按照《巴黎協定》所確定的“將全球平均溫升保持在相對於工業化前水平2℃以內,並為全球平均溫升控制在1.5℃以內付出努力”的目標,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公平、考慮各自能力和國情的原則,就盡快完成協定實施細則談判,以及如何在未來十年採取有力行動,抓緊形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