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央視報道,西安市公安局在事件發生後成立調查組,調查發現,女乘客郭某乘地鐵時,接打電話聲音較大,對面乘客陳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隨即兩人發生口角,並引發輕微肢體衝突。期間,地鐵公司保安員陳某某到場制止雙方衝突,並要求兩人下車進行處理,郭某拒絕下車。因郭某持續大聲吵鬧,保安員陳某某強行拉拽郭某下車,造成郭某部分身體暴露。隨後,郭某再次返回車廂,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與他人發生爭執,後來自行離開。
西安公安通報,經查,郭某在地鐵車廂內大聲吵鬧,並與乘客陳某有輕微肢體衝突,擾亂地鐵公共秩序;保安員陳某某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不冷靜,方法簡單粗暴,存在拖拽行為,造成惡劣影響。
公安決定,對郭某、陳某不予治安處罰,給予批評教育;保安員陳某某工作方法簡單粗暴,但尚不構成違法犯罪,責令其所屬保安公司對其予以停職並依規調查處理,公安機關對保安公司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等問題責令限期整改,市地鐵運營分公司依據合同約定做進一步處理。
西安市紀委監委通報:西安市軌道交通集團及其運營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務群眾意識不強,日常監管存在漏洞等,給予該公司三名相關負責人黨內警告處分,一名相關負責人調離工作崗位,兩名相關負責人誡勉談話,一名相關負責人談話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