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首例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宣判 被告唐英傑被判入獄9年

《環球時報》援引香港“東網”報道稱,首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男子唐英傑,早前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其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均罪成。7月30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宣判,處以唐英傑就兩項控罪入獄9年,並下令取消其駕駛資格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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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2020年7月1日,唐英傑在灣仔駕駛摩托車,車上插著寫有“港獨”標語的旗幟,衝越3道警方防線,導致3名警員身體受到嚴重傷害。他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交替控罪。此前,案件已完成15天的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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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7日,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罪成,押後判刑。有關控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29日,3名法官聽取了辯方的求情。辯方律師稱,唐英傑只是展示及揮動旗幟,煽動分裂國家罪情節相對輕微,按法例應判監5年;而受傷的警員傷勢不重,唐英傑的行為屬於魯莽,恐怖活動罪的情節按法例應判監3至10年;2項控罪在同一天相繼發生,希望法庭把兩罪的刑期同期執行。
30日,法庭宣判,唐英傑就兩項控罪入獄9年,取消其駕駛資格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