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發言人朱麗菲婭·古林秋科告訴衛星社:
“該公司被處以 300 萬盧布(265000 人民幣)的行政罰款。”
出具罰款書是因為谷歌運營商未能履行義務,確保使用俄羅斯境內的數據庫記錄、系統化、存儲、保管和修訂俄羅斯公民的個人信息。
對法人實體的最高罰款為 600 萬盧布(530000人民幣)。
臉書和推特在2020年因類似的違規也被罰款——每家 400 萬盧布(353000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