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衛健委:5月31日後均可生三孩,生育登記先備案後補辦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19日在網上回應三孩准生證申領問題時表示,經請示國家衛生健康委相關司局,2021年5月31日之後,均可以生育三孩,新政策出台前“生育服務登記證”到所在地登記備案,待出新“生育服務登記證”後進行補辦。女方生育三孩享受國家法定產假98天(針對全國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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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7月10日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咨詢,“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開會議,審議《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提出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我妻子是西藏拉薩的國企員工,我們計劃生育第三個孩子,請問領導,現在是否可以申請三孩的准生證?將來產假是怎麼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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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在回答咨詢時表示,根據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會議精神,區衛生健康委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積極開展西藏自治區《優化生育政策》前期工作。按照《優化生育政策》工作程序,待國家出台的《優化生育政策措施》後,按照國家的要求,聯同相關部門指定出台《西藏自治區優化生育政策實施方案》,完善生育法律制度。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回應稱,“針對您的問題,經請示國家衛生健康委相關司局,2021年5月31日之後,均可以生育三孩,新政策出台前‘生育服務登記證’到所在地登記備案,待出新‘生育服務登記證’後進行補辦。女方生育三孩享受國家法定產假98天(針對全國性政策)。我區目前尚未出台‘三孩’政策,待新政策出台後產假等相關政策進行有效銜接。”

5月3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聽取“十四五”時期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重大政策舉措彙報,審議《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宣佈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