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件中稱,“批准《關於延長2009年10月13日〈俄羅斯聯邦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相互通報發射彈道導彈和航天運載火箭的協定〉有效期的議定書》的聯邦法案,並按照既定程序將其提交給國家杜馬。”
延長2009 年的這份協議的議定書於 2020 年 12 月 15 日分別在莫斯科和北京簽署。它規定,將協議制定的法律制度延長至 2030 年 12 月 16 日。
延長2009 年的這份協議的議定書於 2020 年 12 月 15 日分別在莫斯科和北京簽署。它規定,將協議制定的法律制度延長至 2030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