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稱:“即使不考慮因死亡、長期和暫時性失去勞動能力造成的非生產性國民生產總值損失,2020年新感染造成的損失價值達到9970.6億盧布,即其他傳染病所造成總損失的1.4倍。”
報告稱,2020年。僅在醫院治療患者的直接成本就達到約1830億盧布,新冠病毒檢測的總成本為1080億盧布。
報告解釋稱,聯邦預算中用於抗疫支持居民和企業的直接一些直接支付總額至少為5150億盧布。
報告指出:“用於傳染病議員建設、將現有醫院轉變為傳染病醫院,用於診斷、檢測、預防和治療新冠病毒的設備和藥物的研制、生產和銷售,個人防護設備的生產,實驗室和移動團隊等的工作。用於新冠感染患者組織和提供醫療服務,直接僅從國家預算中撥款的部分資金總額至少為1894.52億盧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