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公報,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強烈反對美國國務院發表的《2021年美國販運人口報告》中偏頗及不合理的評估。
發言人說:“香港一直以積極主動和多管齊下的方式,全方位打擊販運人口活動。販運人口在香港從來不是普遍存在的問題,美國國務院不但無視這事實,並且忽視我們多年來對打擊販運人口作出的無比努力及投放的大量資源,可見香港被評為第二級別(監察名單)是明顯基於偏見及欠缺實據支持。”
發言人介紹說,自2018年起,特區政府踏前一步成立一個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的高層次督導委員會,就打擊販運人口工作及保障外籍家庭傭工(外傭)提供政策指導。政府亦制定了《打擊販運人口及加強保障外籍家庭傭工行動計劃》,當中的措施全面並具策略性和針對性。自2019至20財政年度起,政府更每年額外撥款6,200萬元,於不同部門新增98個職位,以支持實施《行動計劃》。《行動計劃》內的34項措施已於2019年年底全部落實。
發言人補充指出:“從來沒有任何跡象顯示犯罪集團以香港作為販運人口的目的地或中轉站。即使面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特區政府全方位打擊販運人口的決心也不受動搖。在2020年,香港警務處、香港海關、入境處和勞工處共進行超過6900次初步識別審核,只有三人被識別為受害人;極少數目和比例的人被識別為受害人印證了我們一向的觀察,即販運人口在香港從來不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
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政府已多次重申現有的法律框架全面並在香港恆之有效,而販運人口在香港更從來不成問題。每一個司法管轄區應有其空間自行決定一個最好的法律框架以解決問題,根本上不存在所謂四海皆准的方案。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終審法院於2020年1月作出裁決,確定特區政府不但沒有必須履行的義務去制訂和維持一項處理觸犯販運人口的特定刑事罪行,並有廣泛的酌情權決定以何種方式履行處理販運人口的義務,持續不斷抨擊我們行之有效的多項法例模式是極不合理的。”
發言人說,報告指香港缺乏販運人口的相關執法行動和檢控,以及對受害人缺乏援助,完全沒有事實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