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在當天的投票中,268票贊成、161票反對,49名共和黨議員加入民主黨陣營投票贊成、一名民主黨議員投票反對。
按照美國憲法規定,國會擁有發動戰爭權,總統作為三軍統帥有指揮戰爭權。在2002年國會通過的《授權對伊拉克使用武力決議》中說,因受到伊拉克“不斷威脅”,國會將授權總統使用一切“必要和合適”軍事手段,保護美國國家安全。
在該法律實施後,除前總統布什依照該法律發動伊拉克戰爭外,前總統奧巴馬曾依照該法律發動打擊恐怖組織“伊斯蘭國”軍事行動;前總統特朗普曾依照該法律襲殺伊朗高級將領蘇萊曼尼。
報道稱,支持廢除該法律的議員認為,廢除該法律將可以防止未來總統發動不必要的軍事行動。反對者則認為,將限制美國的反恐行動,給恐怖組織可乘之機。
對於廢除該戰爭授權法,白宮表示支持。白宮近日發表聲明說,當前並無依照該戰爭授權法而在進行的軍事行動。美國總統拜登願與國會合作,推出新的戰爭授權法案,提供“更有限、更具體框架,同時可以保護美國人民免受恐怖主義威脅”。
接下來,參議院將對廢除伊拉克戰爭授權法法案進行討論。該法案需要60票才能在參議院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