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稱:“按照《俄羅斯聯邦外國公民法律地位法》第 133 條獲得工作許可或特許證的規定,設定有關俄語、俄羅斯歷史和俄聯邦法律基礎掌握水平的資格證書的有效期為自頒發之日起三年。
對於在俄羅斯獲得居留許可的人,資格證書將是無限期的。如果居留許可過期,資格證書也將隨之失效。
俄羅斯國立管理大學教授、移民居名譽工作者弗拉基米爾·沃洛赫評論新規定稱:“我們都知道,我們有兩套系統,一套系統是聯邦教育機構發放的資格證書,有效期為5年;另一套系統是地方政府的教育機構發放資格證書,有效期過去只有1年。”
沃洛赫認為,3年是通過的一個“平均標準”,3年後也正是語言的遺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