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第一個條件是解除對伊朗的所有制裁,不管制裁是美國奧巴馬政府還是特朗普政府實施的,也不管這是否與核計劃有關。
第二個條件是解除制裁的過程不應分步進行。
第三個條件是維也納談判必須在短期內帶來成果,否則談判將被中止。
第四個條件是應由伊朗確定制裁被解除。
《聯合全面行動計劃》(伊核協議)聯合委員會會議本週將在維也納復會,俄羅斯、中國、德國、法國、英國和歐盟代表將繼續討論解除對伊朗制裁、全面恢復履行伊核協議的問題。
2015年7月,伊朗與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和德國達成旨在解決伊朗核問題的《聯合全面行動計劃》(伊核協議)。根據協議,伊朗承諾限制其核計劃,以換取國際社會解除對伊制裁。2018年5月,美國宣佈單方面退出伊核協議並分階段全面恢復對伊朗制裁,包括針對與伊朗開展業務的國家的次級制裁。一年後,伊朗要求伊核協議其他締約方履行協議義務,否則將分階段削減履行伊核協議規定的義務。伊朗已先後停止履行有關核研究、離心機和濃縮鈾丰度方面的義務,但稱所這些措施均是可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