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佈大赦的時間是2月12日,這天是該國的聯邦節——紀念1947年2月12日各民族代表簽署歷史性的《彬龍協定》。
緬甸《環球新光報》網絡版報道稱:“國家管理委員會(臨時性的國家管理機構)發佈了大赦令。”
委員會主席敏昂萊將軍簽署了這項大赦令,赦免人員包括23314名囚犯,其中55人為外國公民。
2月1日凌晨,緬甸總統溫敏、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及一些民盟高級官員被軍方扣押。此前,緬甸軍方指責國家選舉委員會和執政黨民盟在大選中存在舞弊行為,致使大選結果有利於民盟。緬甸軍方隨後宣佈,開始實施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國家權力被移交給國防軍總司令。
緬甸軍方2月1日白天發表電視聲明稱,在國家緊急狀態結束後,緬甸將會重新舉行大選,國家權力也將移交給新當選的政黨。
緬甸執政黨被捕的多數議員和官員於2月3-5日獲釋,但政府領導人,包括被推翻的緬甸總統溫敏和國務資政昂山素季仍被軟禁。
緬甸街頭的大規模抗議活動還在繼續,他們要求軍方將權力還給民選政府,要求2020年11月8日選舉中當選的議會召開首次會議,並立刻釋放被捕的領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