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該法律,現在外國社交網站和IT平台,包括推特、Facebook、YouTube在內的巨頭,都將因為限制公開種族、民族、政治派別等信息面臨懲罰。
俄羅斯總檢察長與俄外交部達成協議,將可定義信息資源的所有者歧視俄羅斯媒體,並隨之採取制裁。如果相應資源放棄對俄羅斯媒體的審查,應當先告知俄羅斯通信監管局,然後告知俄羅斯總檢察長。俄總檢察長再次與外交部商議後可取消制裁決定。
此前,俄羅斯通信、信息技術和大眾媒體監督局已要求臉書、推特和谷歌停止審查。據該部門消息,這些平台目前限制用戶訪問大約20家俄羅斯媒體發佈的信息,包括俄新社、RT、俄羅斯衛星通訊社(Sputnik)和“俄羅斯1”頻道等。
總檢察長與外交部協商後可將某信息資源所有者的行為定性為允許歧視俄羅斯媒體,並以此施加制裁。若外國網絡平台放棄審查俄羅斯媒體,則應將此告知俄聯邦通信、信息技術和大眾傳媒監督局,之後總檢察長再與外交部協商,取消有關制裁措施的決定。
法案制定者之一安東·戈列爾金表示,對網絡平台的罰款在數千盧布至三百萬盧布之間。另一名法案制定者、國家杜馬信息政策委員會主席亞歷山大·欣施泰恩稱,封鎖和限流可與罰款並施,因為“一個抵消不了另一個”,封鎖個別頁面還是整個平台將取決於網絡平台本身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