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稱,以打擊外國恐怖主義為藉口而從事的大量收集電話通話數據“可能違反《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該修正案禁止無端搜查和拘禁,並要求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由法院簽發搜查令。
法院在4名索馬里流亡境外成員的上訴框架內審理了該計劃合法性問題,他們被判向國外恐怖分子寄出1.1萬美元。這些罪犯聲稱,針對他們的證據是使用非法監視計劃獲得的。此外,法院稱,在特定案件中,這些監視數據在定罪中不起作用。
斯諾登稱法院的判決使他驚喜。
斯諾登在推特上寫道:“7年前,當新聞宣佈我因說實話而被指控有罪時,我從未想到我會活著看到我們的法院判決國家安全局的活動非法,並且在同一判決中認可我在揭露這一活動中的貢獻。”
在揭露該計劃後,斯諾登逃往香港,從這裡來到俄羅斯並獲得在俄的臨時庇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