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提問:8月26日,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發表聯合聲明,表示雙方就機構對伊保障監督問題達成共識,伊朗自願向機構提供兩處地點准入。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發言人對此表示,“國際原子能機構與伊朗通過友好協商就保障監督問題達成協議,中方對此表示歡迎和贊賞,希望雙方繼續相向而行,使這一協議得到切實履行。我們也呼籲有關各方都能為此發揮建設性作用。”
趙立堅強調,事實一再證明,單邊霸凌只會加劇對抗,只有平等對話才可能彌合分歧。在對伊保障監督問題上是這樣,在伊核其他相關問題上也是如此。
發言人認為,當前形勢下,有關各國應堅持正確方向,堅定維護全面協議和安理會第2231號決議的權威性和有效性,為推動伊核問題的政治外交解決進程作出積極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