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赫特-拉萬希指出,“美國不是《聯合全面行動計劃》的成員國,無權啓動所謂的恢複製裁的機制,肆意曲解2231號決議不能改變這一事件。”
美國國務卿邁克∙蓬佩奧8月20日向聯合國遞交了伊朗不執行《聯合全面行動計劃》條款的指控書,要求在2231號決議框架內啓動恢復對伊朗制裁的程序。美國2018年退出了《聯合全面行動計劃》,俄羅斯、法國、英國、德國和中國等其餘伊核協議成員國認為美國無權啓動恢複製裁伊朗的機制,德黑蘭持相同看法,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也持這一立場。
聯合國2231號決議於2015年獲得通過,其中包括了伊朗若不履行《聯合全面行動計劃》就自動恢復對伊朗制裁的機制,有效期10年。這項決議認為,如果在這項期限內查出伊朗任何嚴重違規行為,那就必須接受制裁,除非安理會通過相應的決議。但即使有一個成員國反對決議,那麼制裁依舊會在30天內自動恢復。
8月14日,美國向聯合國安理會提交的關於延長對伊朗武器禁運的決議草案沒有被通過。根據伊核協議,聯合國安理會對伊朗的武器禁運應於2020年10月18日到期。
2015年7月,伊朗和伊核問題六國(美英法俄中德)達成解決伊朗核問題的《聯合全面行動計劃》(即伊核協議)。協議得到履行的情況下,聯合國安理會、美國和歐盟應完全解除對伊朗的經濟和金融制裁。2018年5月,美國宣佈單方面退出伊核協議並分階段全面恢復對伊朗制裁,包括針對與伊朗開展業務的國家的次級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