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國防類”法律修正案的解釋性說明中建議,在國防領域內實施措施期間形成的、不構成國家機密的信息,在立法上應被歸為機密信息。
法案規定,獲取訪問官方機密信息的人,必須對此保密。未經提供信息的其他部隊、軍事組織和機構相應官員的授權,不得將信息透露給第三方。
此外,在法案中還確定了對洩漏機密者的懲罰措施。
據法案擬定人介紹,除了1994年頒布的政府令,目前在國防領域中還沒有對不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的有效保護機制。
法案規定,獲取訪問官方機密信息的人,必須對此保密。未經提供信息的其他部隊、軍事組織和機構相應官員的授權,不得將信息透露給第三方。
此外,在法案中還確定了對洩漏機密者的懲罰措施。
據法案擬定人介紹,除了1994年頒布的政府令,目前在國防領域中還沒有對不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的有效保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