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對通過國安法表示歡迎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對中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通過國安法表示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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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週二(6月30日)中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通過了香港國安法。

國安法在提案初期引起了香港反政府勢力的批評和不滿,他們認為,國安法破壞了香港特別行政區。

林鄭月娥強調說,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權並直接服從中國中央政府。

她說,保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政府的憲法責任。

林鄭月娥在聲明中稱:“鑒於香港遇到的國家安全日漸增加的風險,通過國家層面的國家安全法是緊迫的和必要的,以便堵住香港在保證國家安全上的漏洞。”

林鄭月娥指出,香港國安法旨在有效預防、不允許和懲罰四種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的犯罪。這裡指的是分裂主義、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與外國勢力以及位於國外的勢力勾結達到威脅國家安全的目的。

林鄭月娥說:“香港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違法行為,同時絕大多數人的生命和個人財產以及各種法律權利和自由都將受到保護。”

林鄭月娥說,根據香港政府法規定將成立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為首的國安法保護委員會。

她說:“我相信,在國安法生效後影響香港市民幾乎一年的社會不穩定將得到緩解,香港將重新恢復穩定,這將使得香港可以專注經濟發展和改善居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