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命令已於5月27日公佈在官方法律信息門戶網站上。
命令中說:“批准衛生流行病學新冠(COVID-19)防疫條例”。
命令中顯示,條例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1月1日。
命令中指出,來自或去過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自回來之日起需居家隔離14天。
命令中還指出,俄羅斯各地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公益監督局以及其他國家機關可根據權責範圍對來自疫情嚴重地區航班制定防疫管理辦法。
命令中說:“批准衛生流行病學新冠(COVID-19)防疫條例”。
命令中顯示,條例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1月1日。
命令中指出,來自或去過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自回來之日起需居家隔離14天。
命令中還指出,俄羅斯各地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公益監督局以及其他國家機關可根據權責範圍對來自疫情嚴重地區航班制定防疫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