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盧別夫向衛星通訊社表示:
“如果狗狗總是哀嚎或吠叫,晝夜不停,而主人卻不採取任何措施,那麼這確實可以視為對動物和社會沒有責任心的表現,可追究行政責任。”
戈盧別夫補充說:“毫無疑問,主人對寵物的行為負全部責任。”
戈盧別夫指出,針對犬吠夜間擾鄰的罰款措施可能過去已經實施,只是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他認為,司法部的提議要明確相關表述,避免對法律條文產生不同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