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名叫喬納森·戴維的男子3月底來到珀斯。按照規定,他必須在酒店隔離兩周。然而,根據酒店工作人員的說法,他4天時間內共離開房間5次,酒店隨後聯繫了警察。執法部門認定他2次違反隔離規定,去看望女友以及出門吃飯。
澳大利亞法官伊萊恩·坎皮恩14日將這名男子稱之為“利己主義者”,判處其2000澳元的罰款(約合8950元人民幣)和六個月零兩周的監禁,其中第一個月必須立即執行。
法官說:
“您非常糊塗,您的行為極其自私、狂妄,您沒有注意對社會可能造成的危險。”
在西澳大利亞州,違反隔離規定最高可罰款5萬澳元(超過22萬元人民幣),同時最高判處12個月得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