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顯示,漁護署於26日接獲衛生署消息稱,一名新冠肺炎確診者的狗需交予漁護署處理。漁護署人員同日傍晚到大坑一住所接走這條狗,隨即送往港珠澳大橋口岸動物居留所,並從其口腔,鼻腔及肛門抽取樣本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測試。結果反應其口腔及鼻腔的樣本在測試中呈弱陽性反應。但這條狗並無任何相關病徵。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為確保公眾及動物的健康,署方強烈建議新冠肺炎確診者的寵物(哺乳類動物)接受檢疫。它會被送往漁護署指定動物居留設施接受為期14天的檢疫和獸醫學監察,及按情況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測試。
消息稱,發言人提醒畜養寵物人士,須經常保持良好衛生習慣,當與寵物接觸後,應使用肥皂和水或酒精洗手液徹底清潔雙手;畜養者外出應佩戴口罩。發現寵物的健康狀況出現變化,應盡快尋求獸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