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聯邦負責任對待動物法》已於1月1日生效,規範了流浪動物處理工作以及動物收容所工作。
信中指出:
“俄羅斯僅有23%的聯邦主體擁有足夠數量的動物收容所。各地區無法按時妥善執行《俄聯邦負責任對待動物法》各項條款的主要問題在於,各地缺乏足夠的資金來保障流浪動物處理工作,包括動物收容所工作。”
信件稱:“鑒於上述內容,請您考慮在‘生態’國家項目框架下制定並落實一項聯邦項目,為俄聯邦各主體提供幫助,包括幫助組織流浪動物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