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庭判決,蘋果公司和博通公司分別應向加利福尼亞理工大學支付8.37億美元和2.7億美元。法新社稱,這是史上最大的專利訴訟判決之一。
原告認為,包括iPhone,iPad和Apple Watch在內的、使用了博通公司元件的蘋果公司產品侵犯了加利福尼亞理工大學的無線數據傳輸(Wi-Fi)專利。
被告在法庭上稱,原告的索賠要求只是基於專利註冊事實,而非對知識產權的實際侵犯。兩家公司均表示要對陪審團的裁決提出上訴。
加利福尼亞理工大學高度評價庭審判決,稱“陪審團對此深思熟慮”,並對蘋果和博通兩家公司承認侵權表示滿意。法院認為,被告生產芯片,侵犯該大學的專利權,而蘋果是博通最大的客戶之一。
原告認為,包括iPhone,iPad和Apple Watch在內的、使用了博通公司元件的蘋果公司產品侵犯了加利福尼亞理工大學的無線數據傳輸(Wi-Fi)專利。
被告在法庭上稱,原告的索賠要求只是基於專利註冊事實,而非對知識產權的實際侵犯。兩家公司均表示要對陪審團的裁決提出上訴。
加利福尼亞理工大學高度評價庭審判決,稱“陪審團對此深思熟慮”,並對蘋果和博通兩家公司承認侵權表示滿意。法院認為,被告生產芯片,侵犯該大學的專利權,而蘋果是博通最大的客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