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新聞處稱:“他指出,事故原因由伊朗方面確定,經同意可以有飛機註冊國的執法部門和主管機關以及飛機開發商參與。”
新聞處還補充稱,其他國家境內的技術調查由國家航空事故調查局承擔。
刑事訴訟也可能在有公民發生死亡的其他國家提起。新聞處指出:“這樣做是為了除了進行調查行動之外,還可以合法地從死者親屬那裡採集死者認定所用的DNA材料。然後合法地將其併入國際調查中。
此外,如果伊朗允許調查人員和專家進入,烏方將核查機上安全規定是否被違反。
烏克蘭國家安全與國防委員會秘書阿列克謝∙丹尼洛夫稱,烏克蘭國防部的一架載有專家的飛機已飛往伊朗。
1月8日清晨,烏克蘭國際航空公司的一架波音737-800客機從德黑蘭機場起飛後不久墜毀。根據初步信息,機上176人全部遇難,其中有伊朗、烏克蘭、加拿大、德國、瑞典及阿富汗公民和9名機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