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順風車引發性別歧視爭議,出於“保護”就可以“限制”嗎?

11月6日,滴滴發佈了順風車試運營方案,方案中稱,從晚上8點至凌晨5點將不為女性提供服務。這一做法引發了女性乘客的憤怒,認為滴滴涉嫌性別歧視。滴滴隨後致歉並表示在該時段內也將停止為男乘客提供順風車服務。但是反過來,這引起了男乘客的憤怒,他們認為這一做法侵犯了他們的自由,有網友認為,女性的抗議是“損人不利已”。關於是否可以在不涉及性別歧視和不限制任何人自由的情況下確保安全,俄羅斯衛星通訊社採訪了中華女子學院法學院教授劉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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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輝表示,滴滴的這一做法確實符合國際上對於性別歧視的認定標準。她解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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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上通用的有一個公式叫‘若非因性別,就不會有這種結果’,而滴滴這個事件是套的進去這個公式的,也就是說‘如果不是因為我是女的,那麼在這個階段我就可以不受限制’。基於性別對某一個性別群體作出的限制、排斥,符合《消歧公約》第一條對婦女歧視的定義。”

而部分男性網友提出“限制女性晚間乘坐順風車是出於保護女性”,針對這種說法,劉明輝認為,即使是從保護女乘客安全的角度出發,也不應該採用限制乘車的方式。這個問題有可替代的、更合理的解決方案。她介紹道:

“比如說‘一鍵報警’,包括對順風車司機的資質嚴加審查,確保司機沒有犯罪記錄,沒有暴力傾向,沒有性侵害的前科等等。而且把滴滴把投訴服務落實到位,及時的處理、及時的報警,應該沒甚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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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滴滴最終做出了調整,讓人覺得反對“限制女性晚間乘坐順風車”的聲音好像更“洪亮”,但是在中新網發起的關於“女性晚上8點之後不能使用滴滴順風車”的投票中,10萬投票人中有4.4萬人表示支持,認為這是為女性的安全考慮;有3萬人認為,這一做法初衷是好的,只是需要改進方式,也就是說,近70%的投票人都認可“女性晚上8:00之後禁止使用順風車”這一規定。

不少微博網友在看到投票結果後表示震驚,“這個投票結果才是真實世界”。微博CEO“來去之間”表示,“這個投票結果跟信息流不太一樣”。

劉明輝認為,這個投票結果反映了關於性別的刻板印象在大眾心中根深蒂固,但它忽視了女性的個體差異和願望需求。

除此之外,劉明輝還強調:“在文化方面,我們缺乏尊重女性、賦權女性,讓女性自己選擇的這種文化土壤。 ”

相信經過不斷的理性、公開的討論,在保護女性安全和出行便利化之間,滴滴能夠找到一個更合理的解決方案。而通過此次滴滴的事件,社會大眾有機會正視和討論性別歧視的話題,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減少性別刻板印象,更加尊重女性個體差異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