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協定2018年11月7日在北京簽署,旨在為俄中兩國在衛星導航領域開展互利合作提供法律和組織保障。
協定規定,在開發和生產使用格洛納斯和北斗系統的民用導航設備方面合作,還合作制定使用這兩個系統導航技術的俄中應用標準,包括監控俄中邊界跨境交通流量的標準。
此外,協定還包括保護知識產權的條例。
該協定2018年11月7日在北京簽署,旨在為俄中兩國在衛星導航領域開展互利合作提供法律和組織保障。
協定規定,在開發和生產使用格洛納斯和北斗系統的民用導航設備方面合作,還合作制定使用這兩個系統導航技術的俄中應用標準,包括監控俄中邊界跨境交通流量的標準。
此外,協定還包括保護知識產權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