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俄科學院林業研究所所長安德烈·西林認為,這一聲明是向該領域活動的所有參與者發出的重要信號。同時,北京市信達立律師事務所主任周廣俊認為:"可以說,林業是中俄兩國從前蘇聯時期就已經開始廣泛合作的領域,也是今天中俄經貿合作的重點領域,如果僅僅由於部分違法者的原因就貿然採取不適當的政府干預措施,後果將會非常嚴重,不會有勝利者。"
對華非法出口情況的責任首先在俄羅斯
世界自然基金會(WWF)俄羅斯分會環境政策主任葉夫根尼·施瓦茨向衛星通訊社表示:“需要明白,買方的責任不應超過賣方的責任。至於林業,中國正在俄境內做我們自己所允許的事情。我們自己允許採伐大量的非法木材,我們自己不要求對森林資源進行應有的恢復。”
施瓦茨還認為,該問題的根源在於俄羅斯林業監管的不透明性。他表示:“我們應公開有關森林利用的信息和所有文件,包括林木申報單,以建立透明的系統。”
他說,從俄濱海邊疆區和兩個鄰近主體出口到中國的林木中有20%超過官方伐木數據,故此,這些是非法砍伐的林木。此外,在遠東,以衛生伐為藉口,最有價值的樹種被砍伐。
北京市信達立律師事務所主任周廣俊表示:“如果說中國投資者有違法行為,也是發生在俄羅斯境內,應當由俄羅斯政府和司法機構進行監督和管理,可以根據俄羅斯法律或者林地租賃合同的相應條款責令違法者落實合同規定的育林義務,或者支付違約金,直至收回林地。違法者承擔違法責任,這是合理的。”
周廣俊強調,在俄羅斯的林業採伐和木材加工領域,有大量的中國投資者參與。但是,由於各方面的原因,特別是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不到位,在這一領域存在大量的違法採伐、偷採、盜採的現象,投資者難以合法經營,已經到了幾近失控的狀態。如果這種情況不能有效遏制,最終的結果就是“惡幣驅除良幣”,真正合法經營的投資者將無法向俄羅斯的林業進行投資,中俄兩國都會是受害者。
森林長期租賃或可解決森林恢復問題
科貝爾金還建議中國政府在俄羅斯建造10至20個種子園用於重新造林。科貝爾金強調,中國代表稱願意探討在俄境內建設重新造林設施的問題。
據施瓦茨說,俄自然資源部應在俄監管方的嚴格監督下為中國商人提供長期森林租賃服務。他表示:“至於自然資源部提議中方參與俄森林的恢復,如果中國進行長期租賃,這將會有成效。”
他補充稱:“談到中國公司,如果它們想在俄羅斯真正發展和長期經營,則它們應像那些在俄羅斯經營的其他大型歐洲公司所做的一樣,在種子、苗木等方面形成一定的實力。”
周廣俊強調,如何解決目前俄羅斯向中國非常出口木材的問題,可能要從多個方面下手,中俄雙方要加強合作。解決非法出口,首先要解決非法採伐、合法經營的問題,要從源頭上控制,這一方面俄羅斯的法律制度是有的,但是相應制度完全無法落實,形同虛設。具體而言,可以考慮幾個暫時的應急措施:第一,在林地租賃權的拍賣階段,要對承租人的資質進行審查,提高門檻,讓更多的有實力的大公司進入,將小公司和“二道販子”排除在外;第二,俄羅斯的政府主管部門、稅務、銀行等,要加強對林業經營者的日常監督和檢查,及時發現違法經營情況,及時處理,該清理的要及時清理;第三,俄羅斯海關部門要和俄羅斯林業主管部門及時配合,相互提供信息,及時發現倒賣木材出口文件的情況,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及時依法追繳關稅,追究違法者的法律責任。可以預見的是,這些措施不僅僅是針對中國投資者的,也會涉及到俄羅斯當地政府官員和某些有“影響力”人士的既得利益,落實起來難度會非常之大。
當然,在中俄兩國政府的合作方面,也可以採取許多積極的措施。我們建議:第一,對中俄兩國林業領域的合法經營者,採取必要的扶持措施,如給予優惠貸款、通關便利、可以有效獲得林地租賃權等等;第二,對於這一領域的違法者,如果被林業主管部門、稅務局、海關等認定存在嚴重違法行為,或者有多次違法行為,可以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且對與“黑名單”有關的一切經營主體進行重點關注,並且採取必要的監督和限制措施,中俄兩國可以一起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