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媒:中國民法典將不再保留計劃生育有關內容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北京8月27日電 中國民法典各分編草案27日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根據草案,婚姻家庭部分中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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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檢察日報》微博8月27日消息,民法典各分編草案中有關婚姻家庭編部分,與現行婚姻法、收養法相比,主要修改5方面: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結婚的相關內容,草案規定,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對方,不如實告知的,對方可以請求撤銷該婚姻;增加一項婚姻無效的情形,規定以偽造、編造、冒用證件等方式騙取結婚登記的婚姻無效;草案新規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草案增加了離婚損害賠償的兜底條款;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有關內容。
2014年10月舉行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決定,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編纂中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經過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前後三次審議 ,於2017年3月15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
中國於1971年開始推行計劃生育政策,並於1982年把計劃生育確定為基本國策寫入憲法。1980年9月,為控制人口增長問題中國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2013年11月,《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啓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政策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