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專利訴訟可以追溯到2011年,蘋果公司針對韓國三星公司提起指控,稱其侵犯知識產權,包括專利和商標。2012年,蘋果贏得勝利,應獲得三星超過10億美元的賠償,但三星認為賠償金額太高,向美國最高法院提起訴訟,2016年該法院對此案進行重申。
根據24日審理結果,法院判處三星侵犯蘋果外觀專利和發明專利,分別向其支付5.333億美元和530萬美元。
三星評估損失為2800萬美元,同時,蘋果公司最初要求三星支付10億美元的賠償金。
根據24日審理結果,法院判處三星侵犯蘋果外觀專利和發明專利,分別向其支付5.333億美元和530萬美元。
三星評估損失為2800萬美元,同時,蘋果公司最初要求三星支付10億美元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