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6日北京時間19時50分,巴拿馬籍油船“桑吉”輪滿載凝析油與中國香港籍散貨船“長峰水晶”輪在東海海域發生碰撞,造成“桑吉”輪燃爆、船舶失火並最終沈沒,船上3名人員死亡、29名人員失蹤,“長峰水晶”輪嚴重受損。中國政府對此高度重視,迅速開展人命救援和污染防控,與此同時,遵循國際海事組織基本規則,在第一時間內協調伊朗、巴拿馬和中國香港等相關實質利益方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聯合調查。
形成的事故安全調查報告在對兩船船員、船舶、船公司基本情況,船舶航次信息,凝析油貨物特性,碰撞時間地點、事故經過等有關事故基本事實內容方面達成了一致,認為兩船未按照《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第五條要求保持正規瞭望,且均未按照避碰規則第七條要求就碰撞危險做出正確的判斷。
但同時,本著求同存異的原則,調查報告也列明瞭各方分歧的主要觀點,中國和中國香港調查官認為“桑吉”輪和“長峰水晶”輪在碰撞前18分鐘正在形成“交叉相遇局面”,作為讓路船的“桑吉”輪沒有採取讓路行動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伊朗和巴拿馬調查官認為“長峰水晶”輪在碰撞前15分鐘為將船位回到計劃航線而採取的向右小幅度調整航向的行動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交通運輸部稱,此次事故安全調查工作依據國際海事組織《船舶事件和事故調查規則》開展,由於涉及中國、伊朗、巴拿馬、孟加拉國等國家和中國香港,船舶、船員、公司分別屬於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且是世界航運史上首次油船載運凝析油碰撞失火的事故,在證據審查、重要事實認定、事故經過還原和致因分析等環節中,面臨著程序複雜、取證難度大、證據交換耗時長等困難。
經過幾個月的共同努力,聯合調查組遵照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客觀公正和公開透明的原則,對事故過程進行了梳理還原,分析了事故發生的原因,形成了聯合調查結論,提出了安全管理建議。在此次事故安全調查中,由各實質利益方聯合開展並共同簽署調查報告的做法,得到了國際海事組織的積極評價,為國際海事界多方聯合事故安全調查工作的開展進行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