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何另設金融法院?

中國將首次設立專門的金融法院。它將出現在上海。以前金融案件都是由普通法院審理。中國媒體在報道中國大型保險集團之一"安邦保險"總裁涉嫌詐騙120億美元一案時,指出了設立金融法院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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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專門金融法院的決定是在習近平掛帥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上通過的。據《南華早報》報道,新法院將聯合上海審理金融和經濟案件的所有各級法院。新法院將有數百名法官。而且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呂紅兵還在政協會議期間就曾建議在上海中級人民法院基礎上組建這樣的法院。正是在該法院公開審理的吳小輝案件,而且也正是在此時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通過了成立金融法院的決定。

吳小輝案可謂是大案。他的安邦公司是中國最大保險公司。公司從銷售所謂的生命投資保險產品中獲得豐厚利潤。這是深受中國人歡迎的投資手段。而且這些產品經常在銀行辦公室銷售,非常容易誤導儲戶。銀行實質上只是扮演中間人的角色,然而許多人以為投資生命保險產品和儲蓄是一回事,不會有任何風險,而實際上一旦遇有不測,銀行不擔任何責任。

中國為何另設金融法院?

衛星通訊社記者向北京人詢問他們把錢投到哪裡時,得到的答案非常有趣。年輕人主要利用金融科技和餘額寶之類的理財服務產品;而歲數較大的人則把錢存到銀行,在銀行買生命投資保險。當問他們"你們知道銀行與這些產品沒有任何關係嗎",許多人都說,怎麼會沒有,我是把錢送到了銀行。

吳小輝被指,正是利用了儲戶們的信任。他累計向1050萬余人次銷售投資型保險產品,超出批復規模募集資金7230億元人民幣。此外,檢方還指控他將部分超募資金約650億元轉至自己實際控制的產業公司,用於對外投資、歸還債務。生命投資保險產品中的風險,按理是同客戶嚴格商定的。當然錢不會隨公司任意支配。

吳小輝在法庭上先是否認自己的罪行,說不知道有關法律。他說,根本不知道在做甚麼違法的事情。法院的決定還沒有公佈,也沒有透露何時做出。

正如中國媒體指出的那樣,吳小輝成了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發起的整頓金融領域秩序大規模運動中的首個最大被告。習主席不止一次指出,經濟犯罪是國家面臨的嚴重威脅,應當竭盡全力同它鬥爭。中國領導人的不安可以理解:中國金融體系近年來非常混亂,"影子銀行"(從事貸款活動的非銀行機構)已經積聚了64.7萬億元人民幣,差不多佔中國銀行系統全部資產的30%。山西財經大學副教授李凱認為,為了查清這些錯綜複雜的機構並對其整頓,需要強大而專門的法院機關。


李凱說:"在習主席上任前,國家將金融領域的監管任務更多地是交由銀監會、保監會等部門,而中央層面對金融領域的監管較為寬松,因此這一領域積累了很多問題,導致資金形成派系,操縱證券市場,保險業同樣存在很大問題。而且現在理財產品過多,而作為金融主渠道的銀行吸收存款就出現了問題,很多公司、企業繞過銀行套取高利,打著創新的旗號,設立創新型金融公司,導致金融行業出現混亂。但金融部門又是非常敏感的,‘牽一髮而動全身',所以中央對這方面工作的處理非常慎重。表面上似乎沒有動作,其實是暗流湧動,整頓了許多涉案企業。金融系統不同於實業,存在資金轉移的問題,必須一步卡住關鍵部位,防止出現惡性事件。中央現在密切關注金融秩序,一方面,加強監管,另一方面,從司法入手防空風險。"


不久前閉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進行了金融監管機構改革。之所以合併銀監會與保監會,是因為銀行和保險市場已經密不可分。公司經常鑽兩者間的空子。法院系統也應當進行相應改革。法官們應當深知企業逃避現存法律的金融機制和手段。

設立專門的金融法院,也是為加強中國與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所需要。國際大型企業不止一次抱怨中國法律的不透明以及司法體系的不完善。金融法院恰好應能讓外國夥伴相信,中國嚴格遵循金融法律,誰都不能例外。由此可見,首個金融法院設立在上海,並非偶然--中國政府早就想把上海變成中國大陸的國際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