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峽時報》援引法案內容稱:"假新聞的傳播成了全球性問題,更為嚴重的是此現象對社會的影響。"
根據法案,將能夠依據法院裁決刪除虛假信息,並在媒體平台和社交網絡發佈辟謠聲明。而任何有意製造、提供出版、印刷、發佈、轉發或散播假新聞者,最高可面臨50萬馬來西亞令吉(約合16.8萬美元)罰款或10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報道稱,這份法案上周已獲得內閣批准,26日在議會進行一讀。
根據法案,將能夠依據法院裁決刪除虛假信息,並在媒體平台和社交網絡發佈辟謠聲明。而任何有意製造、提供出版、印刷、發佈、轉發或散播假新聞者,最高可面臨50萬馬來西亞令吉(約合16.8萬美元)罰款或10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報道稱,這份法案上周已獲得內閣批准,26日在議會進行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