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網站5日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完善人民幣跨境業務政策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文件稱,這些利好消息旨在完善和優化人民幣跨境業務政策,營造優良營商環境,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
通知要求中國央行各部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支持企業使用人民幣跨境結算,開展個人其他經常項目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開展碳排放權交易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便利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進行直接投資,便利企業境外募集人民幣資金匯入境內使用。
通知明確,凡依法可使用外匯結算的跨境交易,企業都可以使用人民幣結算;為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滿足個人項下僱員報酬、社會福利、贍家款等人民幣跨境結算需要,為個人辦理其他經常項目人民幣跨境收付業務,便利境內個人將境外合法收入匯回境內使用,以及境外個人將境內合法人民幣收入匯出境外。
通知還指出,支持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參與境內碳排放權交易;便利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進行直接投資,確保境外投資者的人民幣利潤、股息等投資收益依法自由匯出;境內企業境外發行債券、股票募集的人民幣資金可按實際需要調回境內使用。
通知要求中國央行各部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支持企業使用人民幣跨境結算,開展個人其他經常項目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開展碳排放權交易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便利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進行直接投資,便利企業境外募集人民幣資金匯入境內使用。
通知明確,凡依法可使用外匯結算的跨境交易,企業都可以使用人民幣結算;為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滿足個人項下僱員報酬、社會福利、贍家款等人民幣跨境結算需要,為個人辦理其他經常項目人民幣跨境收付業務,便利境內個人將境外合法收入匯回境內使用,以及境外個人將境內合法人民幣收入匯出境外。
通知還指出,支持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參與境內碳排放權交易;便利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進行直接投資,確保境外投資者的人民幣利潤、股息等投資收益依法自由匯出;境內企業境外發行債券、股票募集的人民幣資金可按實際需要調回境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