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歷山大·拉夫列恩吉耶夫表示,“敘利亞總統阿薩德強調,大馬士革方面並不反對憲法改革。他表示,贊同由敘利亞人民來對新憲法草案進行審議,以便所有敘利亞公民都能參與到憲法的討論中來,希望憲法草案能夠在被接受的方式下通過,這一方式可以是公投,也可以是其他的方式。敘利亞代表團則認為在目前的形勢下直接審議關於憲法這一問題還為時過早。”
憲法草案確立了國家、政治和社會體制基礎。文件由6大章85條組成。一些特別章節涉及到人權和公民自由問題以及政府立法、執法和司法部門的組織原則。文件將敘利亞定義為獨立自主的民主國家。它以民主政治、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人權和自由、所有人無差別和特權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原則為基礎。草案提出,以鞏固敘利亞領土統一及其不可侵犯性和不可分割性作為國家存在的基本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