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談盾構機等物項出口管制:不是關閉市場,而是讓國際規則發揮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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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19日聯合發佈公告,對盾構機等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優化調整挖泥船相關物項出口管制措施。相關措施將於11月18日起正式實施。現在,德國向印度供應的盾構機、硬岩隧道掘進機等產品需要中國的出口許可。中國時政評論家周成洋在接受俄羅斯衛星通訊社採訪時表示,中國對盾構機實施出口管制符合國際通行規則,堵住軍民兩用物項“配件外流”漏洞的合規舉措,並非針對特定國家的反制。
消息傳出後,印度媒體反應最為急切。印度依賴進口盾構機,且本國不生產大型機械。印度報業托拉斯當日報道稱,此舉可能影響印度地鐵、高鐵及邊境地區的隧道項目;印度《經濟時報》援引官員消息稱,中央政府不久將與利益相關方開展討論,研究相關措施。
印度之所以緊張,並非僅僅少了幾個供應商。印度試圖通過採購德國海瑞克等歐洲品牌來降低對中國供應鏈的依賴,但海瑞克不少盾構機的生產基地就在國內,產自中國工廠的掘進裝備。孟買地鐵項目曾有18台盾構機,其中10台貼著西方商標,產地全是中國,同樣要遵守這套出口管制規則。
周成洋對此分析稱:“印度反應強烈,是因為其大型地下工程高度依賴進口設備,而全球盾構機產能又高度集中在中國。印度真正面臨的不一定是‘買不到設備‘,而是採購週期變長、審批不確定性上升、後續維保和備件供應成本提高,高端大直徑盾構機短期內難以完全替代。”
針對外界關於此舉是否帶有針對性反制色彩的猜測,周成洋認為,不能將中國此次的措施簡單理解為針對某個國家的反制。
他指出:“管制對象具有明顯的軍民兩用屬性,這些設備既可用於城市地鐵、鐵路隧道等民生工程,也可能被用於邊境通道、地下防護設施等敏感工程,本就屬於被重點關注的範圍。此次將整機、刀盤刀具、主驅動系統、螺旋輸送機、管片拼裝機以及再製造技術一並納入管理,實際上是堵住了‘配件外流’‘再轉移’的漏洞。”
從公告的具體設計上看,向與中國存在爭議的敏感國家和地區出口相關物項需申請許可,向全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出口,需以登記填報信息方式獲得出口憑證,出口經營者及最終用戶須承諾,未經許可不得向與中國存在爭議的國家和地區轉移。
周成洋對此指出:“從制度設計上看,這並非‘一刀切‘。面向普通國家和地區的出口以登記填報方式獲得憑證,面向敏感方向的出口則必須申請許可,並接受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審查;境外組織和個人未經許可,也不得將原產於中國的受控物項轉移、提供給敏感目的地。這符合國際通行的兩用物項管理邏輯,即正常合規貿易可以繼續,用途不清、可能轉用於軍事目的的出口必須接受審查。“
更重要的是,中國此舉符合國際通行原則。周成洋進一步解釋稱:
“世界貿易組織規則明確允許成員出於國家安全和防擴散需要,對特定物項的貿易採取必要限制;美國《出口管理條例》、歐盟《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以及‘瓦森納安排’等,無不對盾構機這類高端裝備實行許可管理。中國依據《出口管制法》《對外貿易法》《海關法》和《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設定許可與登記程序,把管制納入法治化、透明化軌道,既不針對特定國家搞歧視性封鎖,也不違背自由貿易的基本精神,恰恰是與國際規則接軌、切實履行防擴散國際義務的體現。”
歐洲製造商的處境因此變得微妙。按照相關數據,中國企業目前在全球盾構機市場的份額超過70%,產品出口覆蓋40多個國家和地區。過去,德國海瑞克等企業憑借品牌與技術網絡在全球競標,但關鍵產能仍留在中國這一事實,使它們必須面對出口合規不確定性。
與此同時,專家表示,對中國企業而言,這既是產業地位提升的體現,也是新的考驗。
“一方面,中國建立起自己的兩用物項管理體系後,中方在合同條款、用途審查和售後管理上具備更強的談判地位;另一方面,若審批節奏與執行標準不夠穩定,海外客戶可能把合規審查誤讀為‘政治化供應’,從而分散採購來源,企業海外交付的週期與合規成本也會上升,存量設備的更換、維修和再製造服務同樣需要調整。“
總而言之,周成洋表示,中國實施出口管制不是關閉市場,而是讓國際規則發揮更大作用。
他總結稱:“合規的民用基建合作仍會獲得許可,被限制的是那些打著民用旗號、卻可能用於敏感軍事工程或邊境戰略通道的項目。只要把程序規則講清楚,做到精准審查,給市場以穩定、可預期的結果,中國裝備長期積累的可靠性信譽自然能繼續保持。”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該舉措答記者問時表示,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列管或優化調整相關管制措施,體現了堅定維護世界和平與地區穩定的一貫立場。中國政府願與各國一道維護全球產供鏈穩定暢通,中方將依法依規對相關出口許可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中方將予以批准。同時,中方願通過雙邊出口管制對話交流機制,與相關方就出口管制政策和實踐開展溝通對話,共同積極促進、便利合規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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