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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指控中國干涉專利事務司法管轄權無明確法律依據
歐盟指控中國干涉專利事務司法管轄權無明確法律依據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 2025年1月23日,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2025-01-23T13:4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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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一,歐盟委員會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起訴訟,指控中國在未經專利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為歐盟標準必要專利(SEP)設定全球專利使用費率的做法“缺乏公平且非法”。SEP是製造符合特定國際標準的產品時通用且必需的專利,尤其在手機及行動裝置等產品方面,如5G技術。在歐洲,SEP持有者包括諾基亞和愛立信。歐盟委員會表示,中國已授權其法院為歐盟高科技公司設定全球專利費率。"這迫使歐洲創新型高科技公司在全球範圍內降低專利費率,從而使中國製造商以更低的價格獲得這些歐洲技術,這是不公平的”。此外,歐盟還認為中國不當地干預了歐盟法院對歐洲專利問題的權限,並認為這種做法與WTO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不一致。主管歐盟貿易和經濟安全的塞夫科維奇稱:“歐盟充滿活力的高科技產業必須能夠在公平和平等的競爭環境中發展。否則,委員會將採取果斷行動保護它們的權利。”據悉,這是在2022年歐盟向WTO投訴中國法院的禁訴令做法之後,第二起針對中國專利許可問題發起的投訴。雖然此次投訴的聲明中沒有指明具體事件,但有媒體分析稱,2023年11月中國重慶法院對諾基亞和OPPO的專利許可糾紛中,對諾基亞4G/5G技術的全球專利許可費率做出的裁決,或為此次歐盟向WTO投訴的導火索之一。加之近期中國的高校和協會在4G/5G汽車專利許可費率上給出的專利許可費率只有西方汽車專利池報價的十幾分之一,都可能是歐盟選擇將這一系列問題投訴到WTO的誘因。2023年11月,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就OPPO訴諾基亞標準必要專利使用費糾紛一案作出判決,判決確認了諾基亞2G-5G標準必要專利的全球性的公平、合理和無歧視(FRAND)費率:針對5G多模手機,在全球第一區的單台許可費為1.151美元/台,在第二區(中國大陸地區)及第三區的單台許可費為0.707美元/台。針對4G多模手機,在第一區的單台許可費為0.777美元/台,在第二區及第三區的單台許可費為0.477美元/台。這次判決是中國法院首次對標準必要專利訴訟作出全球費率判決。中國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表示,中方已於1月20日收到歐方相關磋商請求。並強調,中方嚴格按照世貿組織規則和加入承諾,不斷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立法和執法,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中歐關於知識產權問題溝通的渠道也始終暢通。中方對歐方起訴表示遺憾。中方將按照世貿組織規則處理後續事項,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關於此案,鄧志松表示,歐盟基於《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在WTO爭端解決機制內發起,從程序上看似乎無可指摘。根據WTO爭端解決機制,該案目前所處的磋商階段為爭議解決的第一步,雙方可通過對話解決分歧。如果60日內未能達成和解方案,歐盟可要求WTO成立專家組對爭議作出裁決。此後,若一方對裁判結果不滿,可上訴至WTO上訴機構。不過,該機構自2019年起已停擺5年有餘。同時,鄧志松指出,歐盟訴求在實體上是否完全合理還存在爭議。鄧志松提到,從OPPO訴諾基亞案的進展來看,雙方簽訂的許可協議也並未完全執行法院裁定的較低費率,而是採用了一個相對裁定費率較高但低於諾基亞原許可費率的方案,業界總體對該案的裁判及後續發展是較為認可的。在鄧志松看來,SEP相關爭議反映出中國在專利領域的角色變化,隨著中國在新技術領域的崛起,國際競爭態勢將進一步加劇。鄧志松指出,歐盟此次就全球專利費率設定問題指控中國並非歐盟首次就SEP相關爭議在WTO框架內針對中國發起投訴,2022年歐盟就曾向WTO投訴中國法院關於禁訴令的相關裁判不符合中國在TRIPS協定及《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項下的有關義務。在知識產權領域之外,歐盟也通過反補貼調查或依據《外國補貼條例》等對中國企業徵收臨時關稅、發起突襲調查,且這些措施往往集中於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光伏產品等中國外貿“新三樣”相關產業。中國商務部1月9日發佈公告,認定歐盟對中國企業調查中採取的相關做法構成貿易投資壁壘。歐盟中國商會與全球管理咨詢公司羅蘭貝格12月9日發佈的年度旗艦報告《直面挑戰 砥礪前行——中國企業在歐盟發展報告(2024/2025)》中指出,中國和歐盟互為第二大貿易夥伴。歐盟統計局數據顯示,2023年中歐雙邊貿易額為7400億歐元。且貿易結構持續優化,高科技產品佔貿易總額近三成。儘管受地緣政治因素和經濟不確定性影響,在歐中企面臨重重困難,但仍對在歐發展抱有信心,53%將歐盟視為關鍵區域市場之一。2025年是中國同歐盟建交50週年。1月14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同歐洲理事會主席科斯塔通電話時強調,中歐沒有根本利害衝突,也沒有地緣政治矛盾,是相互成就的夥伴。中國對歐盟抱有信心,希望歐盟也能成為中方可以信任的合作夥伴。中歐經貿合作優勢互補、互利共贏,雙方都是多邊貿易體制的維護者,已經形成強大的經濟共生關係。科斯塔表示,歐方願同中方通過對話磋商妥善處理經貿分歧,雙方應當合作而不是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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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指控中國干涉專利事務司法管轄權無明確法律依據
2025年1月23日, 13:47 (更新: 2025年1月23日, 16:18) 評論
中歐貿易緊張局勢再度升級,1月20日,歐盟將中方在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訴訟案件中的有關司法裁判訴至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鄧志松接受俄羅斯衛星通訊社採訪時分析認為,歐盟訴求是否完全合理存在爭議,有選擇性執法之嫌。可以預見,中歐摩擦不會局限於知識產權等特定領域。隨著中國在全球產業鏈中地位的逐步上升,未來國際競爭態勢將更加風高浪急。
本週一,歐盟委員會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起訴訟,指控中國在未經專利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為歐盟標準必要專利(SEP)設定全球專利使用費率的做法“缺乏公平且非法”。
SEP是製造符合特定國際標準的產品時通用且必需的專利,尤其在手機及行動裝置等產品方面,如5G技術。在歐洲,SEP持有者包括諾基亞和愛立信。
歐盟委員會表示,中國已授權其法院為歐盟高科技公司設定全球專利費率。"這迫使歐洲創新型高科技公司在全球範圍內降低專利費率,從而使中國製造商以更低的價格獲得這些歐洲技術,這是不公平的”。此外,歐盟還認為中國不當地干預了歐盟法院對歐洲專利問題的權限,並認為這種做法與WTO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不一致。
主管歐盟貿易和經濟安全的塞夫科維奇稱:“歐盟充滿活力的高科技產業必須能夠在公平和平等的競爭環境中發展。否則,委員會將採取果斷行動保護它們的權利。”
據悉,這是在2022年歐盟向WTO投訴中國法院的禁訴令做法之後,第二起針對中國專利許可問題發起的投訴。雖然此次投訴的聲明中沒有指明具體事件,但有媒體分析稱,2023年11月中國重慶法院對諾基亞和OPPO的專利許可糾紛中,對諾基亞4G/5G技術的全球專利許可費率做出的裁決,或為此次歐盟向WTO投訴的導火索之一。加之近期中國的高校和協會在4G/5G汽車專利許可費率上給出的專利許可費率只有西方汽車專利池報價的十幾分之一,都可能是
歐盟選擇將這一系列問題投訴到WTO的誘因。
2023年11月,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就OPPO訴諾基亞標準必要專利使用費糾紛一案作出判決,判決確認了諾基亞2G-5G標準必要專利的全球性的公平、合理和無歧視(FRAND)費率:針對5G多模手機,在全球第一區的單台許可費為1.151美元/台,在第二區(中國大陸地區)及第三區的單台許可費為0.707美元/台。針對4G多模手機,在第一區的單台許可費為0.777美元/台,在第二區及第三區的單台許可費為0.477美元/台。這次判決是中國法院首次對標準必要專利訴訟作出全球費率判決。
中國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表示,中方已於1月20日收到歐方相關磋商請求。並強調,中方嚴格按照世貿組織規則和加入承諾,不斷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立法和執法,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中歐關於
知識產權問題溝通的渠道也始終暢通。中方對歐方起訴表示遺憾。中方將按照世貿組織規則處理後續事項,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關於此案,鄧志松表示,歐盟基於《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在WTO爭端解決機制內發起,從程序上看似乎無可指摘。根據WTO爭端解決機制,該案目前所處的磋商階段為爭議解決的第一步,雙方可通過對話解決分歧。如果60日內未能達成和解方案,歐盟可要求WTO成立專家組對爭議作出裁決。此後,若一方對裁判結果不滿,可上訴至WTO上訴機構。不過,該機構自2019年起已停擺5年有餘。
同時,鄧志松指出,歐盟訴求在實體上是否完全合理還存在爭議。
他分析稱:“歐盟在請求文件中指出,中方的行為違背了TRIPS協定第1條、第2條及第28條的有關規定,且中國法院未能滿足協定第63條關於透明度的相關要求,還特別提及了2023年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OPPO訴諾基亞標準必要專利使用費糾紛一案。然而,TRIPS協定實質上並未限製成員國對SEP許可費率作出裁判的權力,且全球許可費率裁定正是由英國法院(彼時英國尚未脫歐)在華為與Unwired Planet案件中首開先河,單方面指責中國不當干預歐盟法院的司法管轄權似乎不太具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有選擇性執法之嫌。”
鄧志松提到,從OPPO訴諾基亞案的進展來看,雙方簽訂的許可協議也並未完全執行法院裁定的較低費率,而是採用了一個相對裁定費率較高但低於諾基亞原許可費率的方案,業界總體對該案的裁判及後續發展是較為認可的。
在鄧志松看來,SEP相關爭議反映出中國在專利領域的角色變化,隨著中國在新技術領域的崛起,國際競爭態勢將進一步加劇。
鄧志松指出,歐盟此次就全球專利費率設定問題指控中國並非歐盟首次就SEP相關爭議在WTO框架內針對中國發起投訴,2022年歐盟就曾向WTO投訴中國法院關於禁訴令的相關裁判不符合中國在TRIPS協定及《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項下的有關義務。在知識產權領域之外,歐盟也通過反補貼調查或依據《外國補貼條例》等對中國企業徵收臨時關稅、發起突襲調查,且這些措施往往集中於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光伏產品等中國外貿“新三樣”相關產業。中國商務部1月9日發佈公告,認定歐盟對中國企業調查中採取的相關做法構成貿易投資壁壘。
鄧志松進一步表示:“歐洲企業憑借數十年雄厚的專利積累成果在無線通信領域更多扮演SEP專利權人角色,而大部分中國企業則長期作為SEP被許可方,這一局勢近年來才由於中國企業的奮起直追而有所變化。如果說SEP相關爭議源頭是雙方的過去,那麼歐盟針對中國外貿‘新三樣’的相關措施則反映出當下中國企業在新技術領域的強勢崛起。可以預見的是,歐中摩擦不會局限於知識產權等特定領域或特定行業。隨著中國在全球產業鏈中地位的逐步上升,中國企業與政府需要逐步適應未來更加風高浪急的國際競爭態勢。”
歐盟中國商會與全球管理咨詢公司羅蘭貝格12月9日發佈的年度旗艦報告《直面挑戰 砥礪前行——
中國企業在歐盟發展報告(2024/2025)》中指出,中國和歐盟互為第二大貿易夥伴。歐盟統計局數據顯示,2023年中歐雙邊貿易額為7400億歐元。且貿易結構持續優化,高科技產品佔貿易總額近三成。儘管受地緣政治因素和經濟不確定性影響,在歐中企面臨重重困難,但仍對在歐發展抱有信心,53%將歐盟視為關鍵區域市場之一。
2025年是中國同歐盟建交50週年。1月14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同歐洲理事會主席科斯塔通電話時強調,中歐沒有根本利害衝突,也沒有地緣政治矛盾,是相互成就的夥伴。中國對歐盟抱有信心,希望歐盟也能成為中方可以信任的合作夥伴。中歐經貿合作優勢互補、互利共贏,雙方都是多邊貿易體制的維護者,已經形成強大的經濟共生關係。科斯塔表示,歐方願同中方通過對話磋商妥善處理經貿分歧,雙方應當合作而不是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