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數字出版商訴蘋果公司勝訴

© Sputnik / Evgeny Biyatov / 跳轉媒體庫天津數字出版商訴蘋果公司勝訴
天津數字出版商訴蘋果公司勝訴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1920, 03.11.2021
關注
天津地方法院天津濱海區法院判決,美國蘋果公司侵害了《人民的名義》、《國家公訴》、《康熙大帝》、《家》、《春》、《秋》等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向中文在線(天津)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支付賠償金1200萬元。
Логотип программы App Store на экране смартфона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1920, 27.10.2021
俄聯邦反壟斷局就App Store銷售模式對蘋果公司予以立案調查
所有這些作品都可以從中國的App Store應用程序上非法下載。法院認定,蘋果公司作為App Store程序應用商店的實際經營者,有能力控制和管理其平台上可用的內容,但未能履行其覈實義務並未對非法傳播屬於中國出版商的內容的行為採取合理措施。
法院判決認定,“基於蘋果公司對應用程序商店的控制與管理能力,被告蘋果公司在應當知曉涉案應用程序為應用程序開發商未經許可提供的情況下,仍未採取合理措施,故可以認定被告並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具有主觀過錯,其涉案行為構成侵權,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據新浪網信息,中文在線代理人劉琛律師介紹,中文在線自2012年開始,因數字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前後四次將美國蘋果公司訴諸法院,且這四批案件分別經過人民法院一審、二審及再審程序,判定蘋果公司構成侵權,而此次中文在線再次提起訴訟,一共涉及83個案件、共計460多部作品,涉案金額約7000多萬元。
新聞時間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