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起訴狀有80頁,比原來要長得多,且包括更多數據,以支持FTC關於Facebook構成壟斷的論點。起訴狀的一個擴展部分指出,自2012年以來,Facebook在美國個人社交網絡市場佔據了65%以上的月活躍用戶,居主導地位。
FTC以3比2按黨派劃分的投票結果提交了修訂後的訴訟,並拒絕了Facebook提出的該機構負責人Lina Khan應回避的要求。Khan參與了新起訴狀的提交。
該機構還再次要求法院命令Facebook出售其在2012年以10億美元收購的Instagram,以及在2014年以190億美元收購的WhatsApp。
FTC在新聞稿標題中指責Facebook“非法購買或埋沒計劃,以壓制競爭”。
Facebook表示,將繼續應訴。“不幸的是,儘管法院駁回了申訴,並認定其缺乏索賠的依據,但FTC還是選擇繼續這場毫無意義的訴訟,”Facebook一位發言人說,“我們對Instagram和WhatsApp的收購在很多年前就經過了審查並通過,我們的平台政策是合法的。”
新訴狀稱:“儘管引起了客戶的嚴重不滿,但Facebook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獲得巨額利潤,這既表明它具有壟斷力量,也表明其個人社交網絡的競爭對手無法克服准入壁壘並挑戰其主導地位。”
為了顯示Facebook在個人社交網絡中的主導地位,FTC的申訴將其與短視頻應用TikTok以及推特、Reddit和Pinterest等網站區分開來,稱它們並不關聯朋友和家人。
新訴狀還指出,從2007年開始,Facebook邀請眾多應用程序加入其平台,借此增加吸引力,但意識到有些應用程序可能發展成為競爭對手,並在2013年對任何可能成為競爭對手的應用程序關上了大門,但在歐洲的壓力下於2018年逆轉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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