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指出,聯邦和地方權力機關負責人要確保戰略的落實,對部門計劃作相應改動,並於10月1日前進行相關彙報。
根據路線圖,政府應在10月15日前制定有關改進官員收入彙報制度的提案。此外,還要研究加強對腐敗問題的社會監督。
俄羅斯總檢察院應在12月10日前制定有關細化網上公開的收入信息的提案。
此外,根據國家反腐計劃,2023年9月前有必要分析公務人員無薪進入國企領導層後的腐敗風險。
到2023年,強力部門應規定,禁止被罰款的腐敗官員在國家機關工作。
另外,文件還規定,有必要批准公民反腐教育計劃及眾多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