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當天還簽署了第八十四號、第八十五號、第八十六號、第八十七號、第八十八號、第八十九號主席令。根據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自6月10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此前,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6月8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為了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反對西方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今年以來,中國政府已多次宣佈對有關國家的實體和個人實施相應反制措施,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今年全國“兩會”前後,一些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意見建議,認為國家有必要制定一部專門的反外國制裁法,為中國依法反制外國歧視性措施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撐和保障。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准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在“今後一年的主要任務”中明確提出,圍繞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等,充實應對挑戰、防範風險的法律“工具箱”。
根據有關工作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認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立法建議,總結中國反制實踐和相關工作做法,梳理國外有關立法情況,徵求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意見,起草並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草案)》。今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立法議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反外國制裁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贊成制定反外國制裁法,同時也提出了一些完善性的意見建議。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各方面的意見對反外國制裁法草案作了修改完善,依法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提出了審議結果報告和草案二次審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