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指出,“根據聯合國憲章第19條,目前聯合國有5個成員國在拖欠會費。”
按照第19條的規定,“如果拖欠的金額等於或者超過過去兩年全年應當繳納的費用總額”,拖欠會費的成員國將失去聯大投票權。
但該條款同時也規定,如果聯合國大會認為成員國因非取決於本國的情況拖欠會費,也可以允許該國參加投票。
信中指出拖欠會費的國家包括中非共和國、科摩羅群島、伊朗、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索馬里。聯大已經決定批准科摩羅群島、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索馬里參加本屆會期的投票。
成員國在償還拖欠的會費後將重新獲得投票權。古特雷斯的信顯示,伊朗要恢復投票權,需要向聯合國繳納16251298美元;中非共和國需要繳納2939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