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水縣公安局上杭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單某報案稱:其發現名下綁定的數字貨幣錢包驗證郵箱,被他人串改了密碼,賬戶內共有8.236個比特幣,當日換算折合人民幣共計296萬元。警方隨即展開調查。
民警通過初步調查發現,該案中被盜郵箱的背後關聯著20多個作案電話號碼,但這些號碼都是犯罪嫌疑人通過非法途徑得來的“黑卡”,目的就是用來混淆辦案民警的偵查方向。曾某先後分30次,將單某名下8.236個比特幣轉入自己賬戶,總價值近300萬。辦案民警經過海量數據排查分析,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曾某。
不到兩個月前,江西省警方還破獲了另一起涉及價值1450萬元的比特幣被盜案件。6名犯罪分子先通過黑客手段盜取失主在“雷達網”的個人資料,在用假身份證補辦失主的手機號,補卡之後使用手機號驗證碼,登陸失主在雷達網註冊的賬號,然後將賬號內的比特幣洗劫一空。
中國政府一直不願接受加密貨幣,擔心其帶來的金融風險、資本外逃和被用於洗錢等犯罪活動。雖然中國曾經有一個繁榮的加密貨幣市場,但2017年中國國內的比特幣在線交易平台宣佈停止交易。
內蒙古最大的優勢在於電價便宜和數據中心運算能力充裕。據悉,比特幣挖礦是依靠大型計算機運行虛擬程序“挖”出比特幣,耗電量大。而內蒙古電力資源豐富,地廣人稀,可以支撐大規模礦場,成為比特幣挖礦的熱門選擇。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李波今年4月在博鰲亞洲論壇上表示,中國人民銀行正研究對比特幣、穩定幣的監管規則。要確保對於加密貨幣資產的投機不會造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加密貨幣資產是投資的選項,它本身不是貨幣,而是另類投資。加密貨幣資產如果發揮作用,將是作為一種投資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資。
有分析認為,這可能暗示著中國在未來幾年可能會對加密貨幣採取更積極的態度。然而,中信銀行官網後來發佈公告稱,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將中信銀行賬戶用於比特幣、萊特幣等的交易資金充值及提現、購買及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等活動,不得通過中信銀行賬戶划轉相關交易資金。一經發現,中信銀行有權採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註銷相關賬戶等措施。
除了比特幣被盜,另一種登上中國新聞頭條的加密貨幣犯罪是竊取電力挖掘虛擬貨幣。比特幣挖礦機需要消耗大量電能,如果正常購買,運行成本很大。
2019年9月,來自大慶市的被告人林某、李某計劃通過盜電運行比特幣挖礦機謀取私利。盜電運行147台比特幣挖礦機,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里,二人盜竊了價值高達197803.5元的電力。二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國家電力且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遂判決林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判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