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召開了由泰國公共衛生部長阿努廷主持的政府抗擊傳染病蔓延委員會會議。
在會議文件上解釋稱,“對於在前往泰國前不少於14天但不超過3個月內進行了疫苗接種並擁有證書的、在前往泰國前72小時內經測試沒有感染新冠病毒且擁有相關證明文件的、到達泰國後經新冠檢測呈陰性結果的外國公民,將對其的隔離期由14天減為7天。”
對於沒有疫苗接種證書、但擁有在飛抵泰國前72小時經測試沒有感染新冠病毒的外國人,隔離時間從14天減為10天;對於返回泰國的、擁有疫苗接種證書的本國公民,在泰國境內進行兩次測試並呈陰性結果後,隔離時間也減為7天。
新規定將於2021年4月生效,但具體日期並未公佈。
在會議文件上解釋稱,“對於在前往泰國前不少於14天但不超過3個月內進行了疫苗接種並擁有證書的、在前往泰國前72小時內經測試沒有感染新冠病毒且擁有相關證明文件的、到達泰國後經新冠檢測呈陰性結果的外國公民,將對其的隔離期由14天減為7天。”
對於沒有疫苗接種證書、但擁有在飛抵泰國前72小時經測試沒有感染新冠病毒的外國人,隔離時間從14天減為10天;對於返回泰國的、擁有疫苗接種證書的本國公民,在泰國境內進行兩次測試並呈陰性結果後,隔離時間也減為7天。
新規定將於2021年4月生效,但具體日期並未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