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每月發佈新冠病毒感染致死統計數據,把確診感染COVID-19患者的死亡分為4類:病毒感染為死亡主因;推定死於新冠病毒感染時需要進行額外研究;新冠病毒感染作為伴生疾病催發主病致死;新冠病毒感染沒有影響致死疾病的發作。
馬爾科夫指出,“全球任何地方我們至今都沒有見過這方面(COVID-19致死情況)如此詳細的統計,由此可知沒有可以作為參考的國際標準和其他國家的國際經驗。也就是說,是我們從零開始獨自開闢了這條道路,獲得了這方面最為詳細的統計數據。”
馬爾科夫解釋說,該局人員根據疫情的進展弄清楚了疾病的特點,與其他部門的同行共同決定如何正確、客觀地反映所有數據。
馬爾科夫此外還強調,在疫情大流行的條件下數據發佈從未中斷,國家統計局只加快過進度。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5323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