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發生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董事長、總經理被有關部門聯合進行監管約談,公司也報告所處的金融科技監管環境發生變化等重大事項。該重大事項可能導致公司不符合發行上市條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根據《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六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條等規定,並徵詢保薦機構的意見,本所決定公司暫緩上市。公司及保薦人應當依照規定作出公告,說明重大事項相關情況及公司將暫緩上市。本所將與公司及保薦人保持溝通。
此前一天的11月2日,據證監會消息,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對螞蟻集團實際控制人馬雲、董事長井賢棟、總裁胡曉明進行了監管約談。當晚,螞蟻集團方面回應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稱,會深入落實約談意見,繼續沿著“穩妥創新、擁抱監管、服務實體、開放共贏”的十六字指導方針,繼續提升普惠服務能力,助力經濟和民生發展。有投行人士指出,如果有公司在上市期間被監管約談,屬會後重大事項,應當被要求補充披露。“補充披露後可以再上市。”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