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
《通知》表示,已經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原註冊證在證書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註冊證有效期屆滿可以申請延續註冊,但限定其註冊證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此外,已經按照醫療器械受理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繼續按照醫療器械進行審評審批,准予註冊的,發給醫療器械註冊證,限定其註冊證書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通知》表示,已經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原註冊證在證書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註冊證有效期屆滿可以申請延續註冊,但限定其註冊證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此外,已經按照醫療器械受理的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產品,繼續按照醫療器械進行審評審批,准予註冊的,發給醫療器械註冊證,限定其註冊證書有效期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