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專家在評論NASA有關吸收私營公司開採月球資源的計劃時稱:“我認為,開採月球資源如果根據國際太空法行事則是合法的。”
同時,他承認,為了使此類活動不會導致國際衝突,尊重各國的權利,符合國際法和確保認真負責公司的利益,“需要比今天運行的法律制度更為成熟的制度。”
此前9月NASA宣佈打算2024年前向私營公司購買月球土壤。
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局長吉姆∙布里登斯廷9月16日在回答有關NASA打算開採月球資源的合法性的問題時,將其比作釣魚:他把月球比作海洋,在其中開採自然資源並未質疑海洋的主權。布里登斯廷強調稱,NASA認為,私營公司開採資源的計劃完全符合外太空條約。
另外,內布拉斯加林肯大學法學院教授Frans G. von der Dunk認為,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與私營公司的月球採礦合同價值將取決於要開採甚麼和開採量。
專家向衛星通訊社評論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有關吸引私營承包商開採月球資源的計劃時表示,“當獲悉可以開採甚麼或將要開採甚麼時,會對合同條款進行討論。可見,價值將取決於以下問題,包括要求公司開採哪些材料,這將對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使用月球表面資源的計劃有多大用處,以及他們可以開採多少資源”。